中國文化大學八十七學年度碩士班入學考試
所組別:勞工研究所       考試科目:民法
一、 契約自由為民法上之重要原則,試述其內容為何。又契約自由原則在勞動
契約之適用有何制?試舉例說明之。再者,國家及工會得以何種手段匡正契約中之弊端。
二、 說明勞動契約主要義務及附隨義務之內容,並附上例子。勞動契約之附隨      
義務有無同時履行抗辯權之適用?設如勞動者甲與雇主乙之勞動契約於 
87.5.6終止,是日甲由高雄料大貨車載運乙所有之貨物北上,至新竹甲看 
表已時間24時了,乃將車停於路肩,翻過欄自行搭車回家。甲之所為,有
無違反勞動契約之義務?理由為何?
三、 試比較民法上僱傭契約終止(普通終止、約別終止)與勞基法上勞動契約
終金(普通終止、特別終止)之異同。學者間有以為相較於民法第450條第2項租賃契約之終止,僱傭契約之並通終止(民法第489條第2項)勞動者顯然保護不夠,且有“人不如物”之感,其理由為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