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文化大學八十六學年度研究生碩士班入學考試
所(組)別:法律研究所     考試科目:民法
一、 甲與乙於80.1.1共同向丙借得新台幣(下同)一百萬元,約定年息二分,向丁借得牛隻一頭,向戊保證己之酬金債務五十萬元,以二人合夥經營之X企業社之名義,向庚進貨三十萬元,返家途中二人分別同時槍枝走火後發現辛之101忠狗中彈死亡。請問下列請求有無理由?
(一)屆期甲乙拒不還錢,丙乃訴請甲乙連帶給付本息及延遲利息。
(二)屆期甲乙拒不返還牛隻,丁乃訴請甲乙連帶返還牛隻,嗣知牛隻已遭
      甲擊斃,乃變更請求甲乙連帶賠償二十萬元。
(三)屆期己拒付酬金,戊乃訴請甲乙與己連帶給付五十萬元。
(四)屆期X企業社拒付價金,庚乃訴請甲乙與X企業社連帶給付三十萬元。
(五)甲證明其子彈朝天射穿自己的帽沿,辛仍訴請甲乙連帶賠償十萬元。
二、 甲於85.1.1以新台幣(下同)一百萬元之價格將乙所有之A機器出售予丙,約定由乙於85.1.31交付丙;甲再於85.1.10以八十萬元之價格向乙承購該A機器,約定由乙於85.1.31交給丙,請教:
(一) 倘乙竟未於85.1.31交付A機器予丙,當事人間法律關係如何?
(二) 倘丙已於85.1.20函示乙如何安裝機器,乙竟屆期拒不履約,甲或丙可否表示解約?
三、 請依我民法規定,解答左列問題:
(一) 甲出賣並交付乙母牛一頭,該母牛生一小牛後,甲因乙未付價金而解除該買賣,問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如何?
(二) 甲委任乙出租其房屋,乙以自己名義將甲之房屋出租並交付予丙後,甲始將該屋出售予丁,問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如何?
四、 以環保為由歇業之台東養豬戶甲,於台灣爆發豬隻口蹄疫時,看好未來豬肉市場,遂以高價在當時之非疫區花蓮向乙購得一母豬、向豬販丙購得一公豬, 一星期後該母豬順利生下十隻小豬,甲高興不已,豈知乙已於一年前遭法院宣告禁治產自今,而丙之豬隻則係一年前自丁處竊得:
(一) 試析述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。
(二) 最高法院五十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九四號判例稱:「盜贓之故買人,依民法第九百四十九條之規定,被害人本得向乙請求回復其物,如因其應負責之事由不能回復時,依民法第九百五十六條之規定,亦不得謂無損害賠償責任」,試問閣下有何卓見?